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对人才的需求,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包头市九原区决定开展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247人,具体情况详见《招聘专业及需求人数情况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本科一批次录取、2017年应届毕业的国家重点院校(“985”、“211”工程院校)毕业生或2017年应届毕业的国内*****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具有九原区户籍或在九原区长期工作、生活的国家重点院校(“985”、“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或国内高等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在九原区长期工作、生活包括以下情形:
1.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合同制)的配偶、子女,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制在岗人员,具有九原区户籍的居民或其配偶、子女(户籍迁入日期为2017年6月1日之前)。
2.在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造册的临时工作人员。
3.在九原区服务期满的和于2017年9月30日服务期满的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
4.在九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户主及其配偶、子女(购买时间为2017年6月1日之前)。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品行良好;
(四)符合招聘范围及专业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五)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身体残疾者,须在报名时提前声明,经确认符合岗位要求条件后方可报名;未提前声明且确认影响正常履职的,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定向招录培养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九原区政府网(http://www.btjy.gov.cn)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报名办法
(一)预报名
1、预报名方式:网络投递报名表。应聘人员通过邮箱进行预报名。
2、预报名时间:2017年6月6日-2017年6月20日。
4、咨询电话:
教育系统咨询电话:0472-7148269,联系人:杨文庆。
卫计系统咨询电话:0472-6939513,联系人:李丽。
其他人员咨询电话:0472-7148237,6939770,联系人:贾蒙生、马翔宇、苏波。
5、提供材料: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需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信息材料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可以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往届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二)实地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21日-2017年6月25日。
2、报名地点:九原区文体大厦一楼(九原区党政大楼东500米)。
3、报名咨询电话:
教育系统咨询电话:0472-7148269,联系人:杨文庆。
卫计系统咨询电话:0472-6939513,联系人:李丽。
其他人员咨询电话:0472-7148237,联系人:贾蒙生、马翔宇、苏波。
4、报名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登陆“中国高等教育考生信息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予报名)。
(2)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5张。
(3)报名时本人应详细、准确、真实地填写《九原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表格从九原区政府网下载)。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报名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4)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事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和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时需提供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5)九原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含合同制)的配偶、子女,因户口、住房不在九原区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正式工作人员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由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6)在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造册的临时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证明中需说明人员身份,由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具有九原区户籍的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其配偶、子女因户口、住房不在九原行政区域内的需提供结婚证、户口簿、所属地区派出所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8)在九原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人员需提供房本(或房屋购买网签合同),其配偶、子女需提供房本(或房屋购买网签合同)、所属地区派出所出具的身份关系证明,并加盖公章。
(9)在九原区服务期满的和于2017年9月30日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大学生”“社区民生志愿者”,需提供服务单位的服务证明和考核合格证明,由主管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10)报考教育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简历、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英语四级证书。
(11)报考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考生需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待定,相关信息在九原区政府网发布),过时未领者后果自负。
(13)报名严格根据招聘范围、条件和专业要求开展,考生只可报一种岗位,不得兼报,如发现同一考生同时报两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14)应届毕业生未到毕业时间暂无法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可以按时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相关证明。
六、招聘办法
教育、卫计岗位,单独出题,其他岗位统一出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或单独笔试、单独面试的方式进行。按照《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79号)文件精神,酌情降低开考比例。考试录用比例根据报名人数、岗位需求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入围体检范围,属九原区区聘事业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参加体检。
(三)综合考察评定
由招聘领导小组指定人员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评定。综合考察评定中,发现考生在报名、考试或体检中弄虚作假、违反纪律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公示
进入拟录用范围内的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公示结束后10日内,拟录用人员向招聘领导小组提交考核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过时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招聘领导小组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成绩和体检、综合考察评定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录用后,在符合现行规定的条件下办理事业编制,并给予相应待遇。
(二)此次招聘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入围录用范围的九原区属区聘事业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制人员不试用。
八、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影响本人招聘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考生需及时关注九原区政府网(http://www.btjy.gov.cn)上发布的有关招聘的相关事宜。
(四)本简章由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九原区2017年招聘专业及需求人数情况表
2.九原区2017年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网络预报名登记表
3.九原区2017年招聘高校毕业生网络预报名登记表(九原户籍或者在九原长期工作、生活情形)
4.九原区2017年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5.九原区2017年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九原户籍或者在九原长期工作、生活情形)
2017年6月6日
附件1:
九原区2017年招聘专业及需求人数情况表
|
序号
|
专业
|
人数
|
1
|
安全工程
|
2
|
2
|
财务管理、会计学
|
12
|
3
|
采矿工程
|
1
|
4
|
城乡规划、城市规划
|
4
|
5
|
档案学
|
1
|
6
|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
2
|
7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1
|
8
|
动物医学
|
2
|
9
|
法学
|
6
|
10
|
冶金工程
|
1
|
11
|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2
|
12
|
工程造价
|
3
|
13
|
建筑学、土木工程
|
8
|
14
|
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
|
2
|
15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
|
16
|
环境设计
|
3
|
17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2
|
18
|
交通运输
|
1
|
19
|
金融学、金融工程
|
9
|
20
|
林学
|
1
|
21
|
旅游管理、产业文化管理
|
5
|
2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
6
|
23
|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新闻学、秘书学、文秘
|
14
|
24
|
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
|
2
|
25
|
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务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8
|
26
|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
|
4
|
27
|
网络工程
|
2
|
28
|
舞蹈学
|
1
|
29
|
音乐学
|
1
|
30
|
园艺、园林、风景园林
|
6
|
31
|
植物保护
|
3
|
32
|
新能源科学工程
|
1
|
33
|
蒙古语言文学
|
2
|
34
|
农业机械化及自动化、农学、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
|
7
|
35
|
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
3
|
36
|
制药工程、药学类、中药学类
|
2
|
37
|
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7
|
38
|
英语(教育系统岗位)
|
1
|
39
|
化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1
|
40
|
历史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3
|
41
|
物理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5
|
42
|
地理科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2
|
43
|
生物科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4
|
44
|
数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5
|
45
|
音乐与舞蹈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1
|
46
|
体育学类(教育系统岗位)
|
1
|
47
|
临床医学(卫计系统岗位)
|
10
|
48
|
中医(卫计系统岗位)
|
2
|
49
|
预防医学(卫计系统岗位)
|
3
|
50
|
招录符合条件的九原区户籍或在九原区长期生活、工作的人员,不限专业
|
70
|
合计:
|
247
|